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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商业消费疫后重振活动方案
2020-07-23 13:22:22 文章来源: 咸宁市商务局 作者: 市场科

为提振消费,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根据《湖北省商务系统2020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鄂商务发〔2020〕18号)精神,按照省商务厅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为加快疫后消费重振,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稳步增长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中旬--2020年底,以6、7、8、9月份为主

三、活动地点

咸宁市城区为主活动区,各县市区自行开展

四、活动的主题

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五、活动主要内容及安排

1、市城区各商贸企业按时间节点设计相应主题,根据自身意向各自或联合开展促销并纳入全市总体促销活动方案中。县市重振疫后商业消费具体活动内容由县市商务局组织制定。

2、市城区将组织万达广场、金诚沃尔玛、同惠广场、光谷广场、中商、中辉、中百、武商、家联等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大型卖场开展“疫后欢乐购”活动。于六月启动,市区商贸零售企业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分别于“6.1”、“6.18”、“6.25”三个时间节点,以省要求举办“六月欢购节”为导向,开展“乐享咸宁数字消费节”、“欢乐过‘六一’”、“年中欢庆”、“‘6.18’一起嗨”、“‘情暖端午’包粽子市区循环赛”等活动,有意向的商贸零售企业还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各类店庆、专场促销等活动做为补充。

3、借助“六月欢购节”带动消费者购物热情,支持商贸零售企业于七月、八月、九月分别围绕“暑期销销乐”、“浪漫七夕”、“老师辛苦了”等主题开展七折、八折、九折促销活动,以特色商品为导向,以提振市民消费信心为主旨,开展名特优畅销商品展销活动,让利于民。

4、组织我市大型电商企业开展网络促销活动。组织方片互动、金宁电商、民悦电商、口碑、饿了么、美团等电商企业开展以“6.18网络购物节”、扶贫消费等为主要活动内容的促销活动,鼓励电商企业在促销我市特色商品的同时,与商贸零售实体企业开展合作,折扣或特价提供递送业务和“线下单线上订”业务。并不定期开展团购、抢购、秒杀、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的网络促销活动,让消费者享受购物实惠的同时,放心体验网上购物的便利和舒适,促进网络消费。

5、开展咸宁特色餐饮夜市促销活动。借市总工会举办咸宁厨师大赛之机,由咸宁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具体承办,加大咸宁特色楚菜的推广,鼓励当地厨师加强技能研学,提高菜品质量,以餐饮龙头企业带动小餐馆、小食店,进一步把地方名菜做精做细,提高在食客中的口碑,促进食客回头率,提振餐饮消费。支持咸安区打造淦河两岸夜市街区,视发展情况招商引进红酒吧、咖啡馆、西餐厅等文化休闲业态,同时招商增设夜间文化演出、影视、娱乐等服务业态和观光景点,后期可在淦河上沿河设计“激光喷泉”或“灯光秀”,策划举办小型文艺汇演或书法、绘画等特色文化展示、展演活动等,打造游船经济。

6、鼓励开展路边摊经营活动。支持商贸零售企业开展店外经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定的临时摆摊处或市城管局允许下在商业综合体门前广场处开展店外经营促销,鼓励大型商超和商业综合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并对在其门前广场开展店外经营的企业和摊贩提供安保、卫生等服务,方便市民采购的同时提振消费人气。

7、开展消费积分活动。支持咸安区全方位打造商圈联盟,开展积分消费,引导咸宁城区商贸企业让利促销。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探索消费积分政策,提振消费信心。

六、活动宣传

以发放海报传单和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根据本方案安排,支持开展活动企业在经营场所及周边醒目处张贴和发放海报传单,不定期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电视台、咸宁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促消费促销系列活动的各类新闻。

七、活动要求

1、按照省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各项活动的安全预案、交通疏导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发挥各自产业结构、消费市场方面的优势的同时,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2、企业要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切实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技能,优化服务水平。对咸宁商业消费疫后重振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3、各企业在开展自身活动前请将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海报等报市商务局市场科备案,各县市区商务局根据当地安排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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