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省零售商贸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监测数据显示,1—2月,全省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702.66亿元,同比下降6.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9个百分点。其中,餐饮收入39.13亿元,同比下降3.5%;商品零售663.53亿元,同比下降7.0%。
一、消费市场快速回暖。1月份,西安等市散发疫情,消费市场首当其冲,受到严重冲击。2月份,成立省促消费工作专班,制定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方案,开展“秦乐购”2022陕西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启动汽车、家电家电家装和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建立省商务厅一周一调度、省工作专班两周一调度机制和全省限上单位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有效推动了消费回补。2月当月,全省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11.6%。2月较1月,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45%。
二、商品销售稳步复苏。2月较1月,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0.16%,其中,汽车零售额增长57.30%。1—2月,限上单位23类大宗商品中,8类商品零售额正增长;可比15类商品中,粮油食品、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比前5位的商品(占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64.98%)中,石油制品、粮油食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1.9%、13.1%,汽车、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零售额分别下降20.9%、18.5%、21.6%。2月当月,23类大宗商品中,17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类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20%;占比前5位的商品(占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64.38%)中,汽车、石油制品、家用电器零售额分别增长32.4%、30.8%、3.4%,服装鞋帽、粮油食品零售额分别下降24.1%、1.2%。
三、餐饮消费快速回补。2月份,疫情抑制的餐饮消费明显释放,餐饮消费回补速度快于商品零售。1—2月,限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速高于商品零售3.5个百分点。2月当月,限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速高于商品零售3.5个百分点。2月较1月,限上单位餐饮收入增长28.27%。
四、网络零售恢复增长。1—2月,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2.5%,降幅高于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7个百分点。2月份,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在陕多个大仓解封,骑手等快递配送企业全面恢复营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3.6%,但仍低于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8个百分点。2月较1月,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1.77%。
五、8市区增速超过全国。11个市区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速“十正一负”,西安市同比下降25.8%,其他10个市区平均增长16.3%。其中,渭南、安康、铜川、杨凌、宝鸡、汉中、咸阳、商洛8个市区均两位数增长,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月当月,11个市区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均同比增长。其中,商洛市增长47.1%,渭南、杨凌、榆林市分别增长34.9%、33.1%、31.1%,汉中、延安、铜川、安康市分别增长29.0%、27.9%、27.7%、22.6%,咸阳、宝鸡市分别增长17.3%、14.0%,西安市自去年7月以来单月增速首次由负转正、同比增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