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社会消费完成情况
(一)社会消费持续高速增长。1-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2.16亿元,居全省第2位;增长18.5%,分别比全国、全省平均增速高6、2.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6位。其中,12月完成社消零总额171.32亿元,同比增长14.5%,比全省平均增速高5.9个百分点。
(二)消费市场运行平稳。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104.43亿元,比上年增长18.3%;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47.73亿元,增长18.8%。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288.90亿元,比上年增长26.2%;商品零售1363.25亿元,增长17.0%。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122.85亿元,增长26.8%。从热点商品看,16大类商品零售额中14个实现增长,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6.7%,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长25.5%,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20.0%,汽车类零售额增长10.7%。
(三)限上单位高速增长。1-12月,全市限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14亿元,同比增长21.7%,高于全省5.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综合增速3.2个百分点。其中,12月限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84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全省当月限上单位平均增速高6个百分点。
(四)各县市区情况。1-12月,安州区、三台县、梓潼县、涪城区、科创区、盐亭县、北川县完成情况较好,增幅高于或达到全市平均增速,分别为18.9 %、18.9 %、18.7 %、18.7 %、18.6%、18.5%、18.5%,游仙区、经开区、江油市、高新区、仙海区、平武县增速相对缓慢,低于全市平均增速,分别为18.4%、18.4%、18.3%、18.2%、18.2%、18.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增长相对缓慢。占全市限上企业零售额比重3.04%的石油及制品同比增长20%,低于22.8%的全省平均增速2.8个百分点。
(二)部分企业增长相对缓慢。社消零前100强企业中,四川云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6.2%)、绵阳路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4.41%)、绵阳启阳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01%)、绵阳中驰车业有限责任公司(-61.23%)、绵阳市艾潇商贸有限公司(-50.62%)、绵阳新双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7.33%)等企业出现负增长。
(三)消费信心有待提振。受高房价、高教育支出及“存钱备急”“量入为出”等消费观念影响,民众很难拿出更多的钱进行消费;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国多地零星散发,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超级传播”现象,新冠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入侵,对展销活动、宴席餐饮、文旅活动、出川推介活动都会有不小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以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提升消费基础设施水平,打造消费新载体、新场景、新地标,培育消费新热点、新领域、新模式,全力推动促消费扩内需工作。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建设10个市级特色消费聚集区,新增10个消费重点项目,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600 场以上,实现销售金额突破 600 亿元。
(一)狠抓企业入库,努力确保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加强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重点限上企业进行商贸流通业政策和统计制度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持续优化限上单位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龙头骨干企业指导支持,切实挖潜力、激活力、添动力,让市场消费热起来。
(二)集聚优质消费资源。升级打造消费新载体,改造提升步行街、特色商圈,发展夜间经济。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鼓励零售企业在绵开设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综保区建设,扩大特色优质产品进出口。
(三)提升传统消费能级。依托消费促进月、川货全国行等促销平台,鼓励“绵阳造”产品“走出去”拓展市场。聚焦汽车、家电、家具、餐饮等传统领域开展促销活动,带动其快速增长。
(四)加快培育新型消费。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跨界融合。支持线下经营实体不丰富消费体验,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加快培育智慧商店、无接触配送、到家服务等新消费业态。
(五)夯实促消费扩内需基础保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申诉和联动处理机制。大力发展三方物流、共享物流、健全立体多元物流配送系统。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扩大农村消费。
(六)持续做好市场监测与市场保供。即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向,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31家企业生活必需品周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风险防范,做好节假日、疫情、汛期等特殊时段和地震危险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特殊地区的应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库存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对价格波动较大的重要民生商品,做好信息发布、产销衔接和供需引导,维护市场稳定。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市场异常波动并上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