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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商务预报

关于维护蔬菜市场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作者:山西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发布时间:2011-05-04 16:11:45

各市商务局:

近期,部分省市出现个别蔬菜品种滞销、卖难问题,商务部接连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稳定蔬菜市场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维护蔬菜市场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维护蔬菜市场稳定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维护蔬菜市场稳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引导

随着夏季来临,我省大田蔬菜将逐步进入集中上市期。各市商务局要加强与农业部门协作,互通蔬菜产销信息,了解掌握当地主要蔬菜品种播种面积、长势、产量、采摘时间等情况,研判蔬菜供应状况。要高度关注蔬菜滞销或“卖难”等情况,了解掌握“卖难”品种的种植面积、滞销量、价格等信息。充分利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百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日报系统,加强对主要蔬菜品种价格、销量监测,掌握消费需求变化。依托商务部城乡信息服务平台、“商务预报”、“新农村商网”等,及时发布蔬菜供应、需求、价格变化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生产和市场流向,促进蔬菜产销稳定发展。

二、开展产销对接,拓宽流通渠道

蔬菜主产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地蔬菜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产量较大的蔬菜品种,要发挥“农超对接”、“农批零对接”等长效机制作用,引导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运销企业等与蔬菜生产大户、合作社等蔬菜生产流通主体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防止“菜贱伤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指导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挖掘本地市场潜力,与当地的部队、学校和集体伙食单位等消费大户,建立直接供货协作关系。要组织蔬菜生产大户、经销大户、批发市场等及时在对接平台上发布信息,开辟网上蔬菜销售渠道,寻找商机。

一旦出现蔬菜滞销或“卖难”等情况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召开产销对接会,直接采购“卖难”蔬菜。“农超对接”试点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采购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并在超市门店设立“卖难”蔬菜销售专柜,支持销售“卖难”蔬菜。

三、拓宽直销渠道,减少流通环节

要针对蔬菜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突出蔬菜流通设施的公益性,建设一批社区平价菜市场。鼓励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设立临时性蔬菜直销专区,允许菜农免费进场销售自产蔬菜。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鼓励开展“农社合作”,在注重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支持农业合作社和农民进入城市社区、街道直销蔬菜。

四、组织加工转化,扩大蔬菜用量

各市商务局要积极与农业、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协同合作,对个别产区可能出现供过于求的蔬菜品种,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引导食品加工企业与蔬菜主产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对集中上市的大路蔬菜进行深加工,制成腌制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净菜与保鲜蔬菜等,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尽可能减少农民损失。

五、开展蔬菜收储,调节上市时间

蔬菜主产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在蔬菜大量上市等特定时段,建立蔬菜临时储备制度,并将其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予以支持。同时,要引导、鼓励蔬菜流通企业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仓储设施,对具备贮存条件的蔬菜品种,如卷心菜、西葫芦、胡萝卜等,增加企业经营库存,避免蔬菜供求关系短期内严重失衡。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从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蔬菜市场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要维护好农民利益,也要解决好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各市商务局要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菜篮子”有关工作,主动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交通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当地发生的蔬菜“卖难”情况,要及时将基本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等及时上报。

 

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