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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   作者:市场运行调节处   发布时间:2011-12-26 16:58:47


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1〕764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商务信息中心:

  为保障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繁荣活跃城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商务部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元旦、春节是全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任务十分繁重。针对“两节”期间消费集中、消费结构变化大、雨雪天气等影响市场供应的突发事件多发、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等特点,做好“双节”市场供应和监测预警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定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严密监测市场运行情况,适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积极引导居民消费,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掌握了解供应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省商务厅将结合具体业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对各地“双节”市场保供情况进行检查。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元旦、春节期间是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集中消费时期,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节日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开展产销衔接会、购销洽谈会等活动,备足食品及年节用品,丰富商品种类;要密切跟踪粮、油、禽、蛋、盐等重要商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同时加强与海南、广西、云南等冬季蔬菜产区的协作关系,做好“南菜北运”和反季节蔬菜供应工作;要加强蔬菜、猪牛羊肉、食糖等储备商品的管理,核实储备品种和数量,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组织投放,做到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要做好应对暴雪低温等异常天气条件下的各类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存储、运输和投放工作,并随时关注异常天气、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发现价格大幅波动、商品紧缺等情况,要在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基础上,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帮助企业畅通商品运销渠道。

  三、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引导消费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市场监测工作:一是2012年1月18日至28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二是零售、餐饮企业于1月28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月22日—27日市场销售情况以及上年春节同期销售数据;三是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智能信息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黄金周期间设备正常工作,保证数据正常报送;四是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监测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监测数据,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如发现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并及时报告省商务厅;五是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12年1月13日前将本地区春节市场准备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节日供应商品总金额、重要商品数量、和上年春节供应或实际销售量比较等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六是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节日期间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1月22日至1月26日每日下午15点前上报当日市场运行动态,1月27日(正月初五)下午19点前将春节黄金周本地消费市场的运行综合情况,以及生活必需品价格、供求变化及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 系 人:苟 飞,寇 振
  联系电话:029-87292735
  传  真:029-87291592
  电子邮箱:sxsswtyxc@126.com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