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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商务预报

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作者:内贸科   发布时间:2011-12-29 10:19:37

各县区商务局,九华山经发处,开发区、站前区经发局:

  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供应、繁荣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日前省商务厅下发了《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1〕155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两节”期间消费集中、消费结构变化大、雨雪天气等影响市场供应的突发事件多发等特点,为做好“两节”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节日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完善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创新工作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制定可行的应急调控预案,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指导企业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各地要根据元旦、春节居民需求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和督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拓宽货源渠道,扩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适当增加重要商品库存。密切跟踪粮、油、禽、蛋、盐等重要商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加强生猪储备企业管理,核实储备品种和数量,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

  请各地于1月10日前将春节市场供应准备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国内贸易科)。

  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要严格按照商务厅、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测,组织样本企业按时、准确报送监测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012年1月18日—28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是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1月28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月22日—27日市场销售情况以及上年春节同期销售数据。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供求和销售动向,异常情况随时上报。

  三是在1月22-27日启动省级黄金周市场监测样本企业(仅乐天玛特池州店1家)日报制,要求每日16时前登录安徽省黄金周市场信息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销售情况;1月27日在报送当日信息的同时,一并报送1月28日预测数据;

  各县区商务局负责市场监测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催报督报工作,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总结2012年春节市场销售特点、生活必需品价格、供求变化等情况,于1月27日下午5时前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国内贸易科)。

  四、做好流通安全工作,规范市场秩序

  “两节”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手段,规范促销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生。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流通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配合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摊位费、进场费等收费项目,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请各县区商务局于1月16日前,将本单位节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以及本地省级黄金周市场重点监测企业信息报送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国内贸易科)。

  联系人:朱国军 朱永英,电话/传真:2081139,邮箱czswnm@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省商务厅《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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