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近期,国内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商务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1〕848号)。现将商务部办公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务必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当前正值酷暑,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时期。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面临的严峻形势,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刻吸取各类灾害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工作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抓好落实,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严格监督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要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流程,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员工。要针对盛夏用电量激增、促销活动较多的实际,严格对照商务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开展设备检修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监督企业立即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生。
三、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要根据既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物资,坚持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同时要督促各商贸流通企业围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事故应对演练,防患于未然。
各地落实《通知》要求和组织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的情况请于8月25日前报我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电话:0551-3540088;传真:0551-3540173.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