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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文章来源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6-30 09:49
 

3.指标解释

  为全面反映流通环节生产资料价格总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动趋势和程度,我们组织编制了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指数,编制说明如下:

  根据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选取矿产、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械产品、化工产品、橡胶产品、建材产品、轻工原料、农资产品作为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指数的构成大类。样本的选取充分考虑整体性和代表性,使样本形成的数据能有效代表全国的价格走势。

  每周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指数采集本周周五的价格数据进行计算,每月价格指数采用本月各周五价格的简单平均数进行计算。

  以单位GDP对各种生产资料的消耗量作为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的基准权数,再由专家讨论进行调整后最终确定。

  从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成品油、原煤、钢材、化工产品的出厂价格综合来看,2005年12月份的生产资料价格处于相对较合理的水平,选择2005年12月作为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指数的基期。

  根据各类别产品的指数和相应的权数,从产品加权计算小类指数,从小类指数加权计算中类指数,从中类加权计算大类指数,然后再由大类加权计算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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