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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7-04
 
  山东省加大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力度。2008年,山东省将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以减轻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防止因灾致贫。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各级财政按照当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预算,主要用于对大灾之年超出保险公司赔付责任之外的超赔部分给予适当补贴。

  据悉,参与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风险准备金。在正常年景下,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当试点县(市、区)出现农业巨灾损失时,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3倍封顶,即最高赔偿总额按承保公司当年在山东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3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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