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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
文章来源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5-29
 
  省物价局5月26日紧急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物价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

  通知指出,省政府已同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地在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抗震救灾物资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多种方式努力稳定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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